尊敬的各级领导及全国媒体记者:
您们好!
我叫李亚章,1958年生人,男,汉族,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聚宝路17号祥和花园祥家阁b207居民,身份证:440301195801051316:电话13670092236
现在,我冒着巨大的生命风险,及家人的安危,进行实名举报: 深圳市检察院一巨贪——叶鹏。
1994年,深圳检察院侦查一处科长,邹小平副科长,程杰侦查员,他们合伙侵吞我合法经营所得六千万元巨款后,将我至于死地,不得逞后,他们又串通法官将我以:(侵占罪),陷害我被判刑12年。
1995年,邹小平拿到我的巨款后,离开检察院,伙同叶鹏等人用我的钱在深圳,香港购买写字楼和多套豪宅……
其中(1)在深圳地王大厦41层购买300平方米办公室,当时价值700多万元,
(2)在南山区锦秀花园2期B栋6D和A栋504室住宅各一套。
(3)在宝安区观澜高尔夫球会晓峰居B3购买高级别墅当时价1800万元。
(4)在南山区天鹅堡2期G栋19A复式当时你价1000万元。
(5)在香港购买一套高级住宅。
我在狱中从未停止申冤,举报,并得到了当时省委书记李长春批示:由省检察院查处。但批示材料还是转到办案单位,深圳检察院自查。
1999年,检察院监察室张主任和副主任陈永篡到我坐牢的武江监狱找我,他们对我说(案件涉及到在职干部叶鹏,我们无法处理,如果邹小平一个,我们随时可以抓他回来)并对我进行威胁恐吓,还说:(不管你告到哪里,最后还是由我们来处理)
我当时不相信他们这些话,出狱后坚持上访,申冤,无数次向省高院申诉,多次赴京上访,申诉,20年无人敢查,我多次到邹小平家找他退还我的合法财产,(他说要商量一下才能答复)随后转账退给我2万元,接着我有找邹小平协商退款事宜。
结果我们到沙河派出所调解,民警对我说(邹小平说他给过2万元你,他还想再给一笔钱你,但是领导不同意,说李亚章是一个定时炸弹)同时,他们雇请黑社会,多次威胁我:不要再找邹小平麻烦,否则你和你的家人有生命之忧!
据检察院内部人士向我透露,叶鹏(带病提拨)升任宝安区和龙岗区检察长,20年贪腐巨额财产30亿元,存放在其亲弟叶新名下。
叶鹏任职期间,在河源市龙川县老家包养二奶并生下一儿子,情妇名叫游爱花,去年10月愿意拿出八千万来摆平叶鹏的事,但叶鹏未同意。
叶鹏说(李亚章告了我20年都没有告倒我)。我被他们害得家破人亡,无家可归。
最后 我相信共产党!相信法律!以上事实:如有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!还我公道!谢谢!
受害人:李亚章
电话:13670092236
2021年12月21日
附有关材料和证据: